讲中国故事探贵州民族教育的前世今生
贵州的两大特点就是山多、民族多。世居贵州的民族有汉、苗、布依、侗、土家、彝、仡佬、水、回、白、瑶、壮、畬、毛南、蒙古、仫佬、满、羌等十八个民族,而中国的苗族、布依族、侗族、仡佬族和水族人口历史以来就主要居住在贵州,占全国同一民族总人口的50%—98%以上[1]。
世居贵州的少数民族,民族语言各异,相互交流都存在很大的困难。很久以前,少数民族的文化教育程度十分低下,进入学校享受文化学习的机会更少。明清时期的学校教育皆是以儒家文化“熏陶”少数民族民众的“性情”,以利于统治;基督教教会学校在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兴办学校教育更是别有用心。它们虽然客观上推动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和少数民族文化素养的提高,但它们都不是真正的民族教育。只有在新中国建立后,贵州少数民族教育才进入兴盛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后,贵州全境不仅全面实行了义务教育,而且民族高等教育也得到了切实的推行和发展。
目前学术界对贵州民族教育研究的成果也不少,但皆以时段式研究介绍民族教育在民族社会中的功能和作用,少有对其进行历史的系统性研究。对贵州少数民族教育的历史的系统性研究介绍,有利于今天更好地把握民族教育的方向,提升民族文化,同时丰富民族社会的发展成果。
一、明清时期贵州民族教育萌兴
贵州历史上曾经历过夜郎等郡国并立、经制州县、羁縻州县与藩国并存、土流合治等几大阶段,但学校教育始终没有在各民族中形成。少数民族群体由于没有文字,教育长期保持着最原始的生产生活活动形成的言传身教形式。
明洪武十五年(1382)十一月,普定军民府知府者额进京面见皇帝朱元璋辞归之时,朱元璋说:“今尔既还,当谕诸酋长,凡有子弟皆令入国学受业,使知君臣父子之道,礼乐教化之事。他日学成而归,可以变其土俗同于中国,岂不美哉!”[2]洪武十七年七月,者额即“遣其子吉隆及其营长之子阿黑等十六人入太学”,标志着贵州少数民族土官子弟接受高等教育的开始。朱元璋对这些土官子弟“命赐太袭衣、靴、袜”[2],给以特别的优惠。洪武二十三年(1390)五月,播州、贵州二宣慰使司“并所属宣抚司官各遣其子”到朝廷觐见朱元璋,并请求留在国子监读书时,朱元璋认为,“移风善俗,礼为之本,敷训导民,教为之先,故礼教民天朝廷而后风化达于四海”,把少数民族首领的子弟纳入太学学习作为“安边之道”,“今西南夷土官各遣子弟来朝,求入太学,因其慕羡”,于是命国子监“时允其请。尔等善为训政,俾有成就,庶不负远人慕远之心”[2]。自此之后,贵州各土司派送子弟入中央国子监读书者不计其数,并得到朝廷的特殊照顾和优惠。朱元璋实施的对边疆少数民族的“教化”,使贵州少数民族进入学校教育的历史进程之中。
洪武二十八年(1395)九月,监察御史裴祖上言:“四川贵、播二州,湖广思南、思州宣慰使司及所属安抚司、州、县,贵州都指挥使司,平越、龙里、新添、都匀等卫,平浪等长官司诸种苗蛮,不知王化,宜设儒学使知读书之教,立山川社稷诸坛场,岁时祭祀,使知报本之道。”[2]这道关于在贵州开设学校教育,以达到少数民族民众“王化”的上书,得到皇帝的同意,兴起了贵州各地创办学校教育的热潮。以至到后来,土司子弟要承袭父职之时,都必须经过各级儒学受业,否则“不准承袭”土司之职,成了明清时期的定制。
明、清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学校教育有以下两个特征:其一,除少数民族土司子弟能够进入太学接受高等教育外,能够进入学校接受教育的绝大部分少数民族子弟只能接受基本的文化学习。其二,少数民族子弟进入学校接受教育,其所学的主要内容,以儒家学说为主,基本忽视了本民族文化的教育。明朝在少数民族地区兴办的“社学”,清朝的“义学”,虽有众多的少数民族“俊秀子弟”,“使之入学,一体科举,一体廪贡,以观上国威仪,俾其渐观礼数”,但皆是以儒家文化来“熏陶”少数民族民众的“性情”,以达到“变化其丑类,彰我朝一统车书之盛”的目的[3]。而且,这类以儒学文化传授为主的“社学”或“义学”,在乾隆中期皆被以“苗地遍立社学,并择内地社师训教,无知愚苗开其智巧,将必奸诈百出,请密饬地方官……徐行裁汰……渐次停撤”[4],以致渐次消失,直到咸同年间贵州少数民族大起义被平定后,才又为清政府所重视,重开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