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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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双语教育的实践与探索

双语教育这一概念,在特定的范围内,有其特定的涵义和提法,有人认为,对民族学生进行的民族语文和汉语文的教学是双语教育。也有人认为,运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进行教学的是双语教育。在提法上,有人把它称之为“双语教学”,也有人称为“双浯授课”等等。但归根结底,双语教育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民族语文和汉语文的学习;另一种是民族语文和汉语文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因而,双语教育既不能仅仅限定在两种语文课的教学上.也不能单从教师授课用语上去理解。它是指对民族学生进行的民族语文和汉浯文的教学,以及运用这两种语文进行教学的一种教育形式。这既是我们所理解的双语教育之涵义,也是本文所要探讨的双语教育。一、西藏双语教育的基本状况我区双语教育,因教学用语的不同可划分为两大不同类型。一是藏语文授课型双语教育,指在开设藏语文和汉语文的前提下,对民族学生各科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的双涪教育形式。二是汉语文授课型双语教育,指在开设藏、汉两种语文的前提下,对民族学生各科以汉语文授课为主的双语教育形式。双语教育问题,是和平解放以来的西藏民族教育一直面临的一个特殊问题。在“文革”前的一段时期内,根据党对西藏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我区对民族教育中的语文教学和教学用语的选择问题把握得较好。当时在中小学阶段初步形成了具有西藏特色的双语教育体系,为我区培养了一批双语兼通的各类人才。广大汉藏教师一边教学,一边编译教材.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是在“文革”期间,刚刚起步的双语教育工作遭到了严重破坏。在一段较长时期内,我区对两种语文的教学比重以及教学用语的选择问题,一直没有把握好。这对于提高民族教育质量和全面贯彻民族语文政策带来了许多不利的影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区双语教育工作重新被各方面所重视。进入80年代后,我区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小学双语文教育的基础上,开始探索中学阶段新的双语教育形式。80年代初期,在拉萨市三中、江孜县中学等校试办了藏语文授课型双语教学班。但当时因教材、师资、管理以及其它方面的配套措施没有跟上,有的没有取得好的效果,有的被迫停办。1987年以来,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又的若干规定》(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教委在制订该细则实施意见的同时,小学大部分实行了藏语文授课型双语教育。1989年秋,自治区教委又安排部署在自治区拉萨中学、拉萨市一中、日喀则地区中学、山南地区第二中学开办四个藏语文授课型双语教育试点班。其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按照国家教委颁布的<<九21西藏研究1996年第一期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要求,小学毕业生要掌握2500左右的常用汉字。但在西藏,根据有关资料表明,汉语文教学搞得较好的拉萨地区藏族小学毕业生的最多识字量也只有1700个左右。最少识字量只有450个左右,平均识字量也只达到800个左右。即使上一年初中预备班补习汉语文,最多识字量也只达到1800个左右,平均识字量只有1100个左右。仅从识字量上看是这样,如果从听、说、读、写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则学生对汉语文的掌握情况更差。由此可见,我区多数民族学生进入中学时的汉语文水平还远没有达到各种足以用汉语文学习和接受的程度;其次,学生进入初中各科均用汉语文进行教学后,因语言文字障碍,他们听不懂或不能完全听懂教学内容,从而使学习难点过于集中,加重学习负担,学习兴趣和信心逐步下降,乃至产生厌学情绪,形成学生学得苦、教师教得累的教学局面。其结果不仅导致学生学业成绩和教学质量下降,而且还影响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和谐的发展。针对这些情况,以“开辟路子、积累经验、培养队伍”为宗旨,办起了以上初中双语教育试点班。试点班学生的招生要求基本上与普通班(指汉语文授课型双语教学班)学生相同。办班初期共招收161名学生,其中男生93人,女生68人。161名学生中农牧民子女63人,干部职工子女53人,城镇居民子女45人,分别占学生总数的39.1%、32.9%和28%,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四个试点班未设初中预备班,中学阶段的学制为六年。在初中阶段按当时西藏中学教学计划开齐了所有课程。这批学生1992年完成初中阶段的试点工作后转入高中继续进行高中阶段的试点。到了高中后新设了英语课程。这批学员将于今年高中毕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试点班在初中阶段各科都选用了五省区协作教材,到了高中原本打算继续使用五省区协作教材,22但由于国家考试制度的改革等原因,只得停用,这对整个试点工作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影响。双语试点班的教师是从三个地(市)能用双语讲授的教师中选拔出来的。选拔教师时把能否用双语讲授作为主要条件,因此,试点班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及教学经验等并不是各地最好的,其中不少是近几年毕业的新教师,他们缺乏教学实践经验。除创办藏语文授课双语试点班外,自治区教委还把双语师资队伍建设作为重要问题予以重视。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主要抓了两件大事。一是把西藏大学确定为我区培养中学双语师资的重要基地,并通过多种渠道培养双语教师,到目前为止已培养了360多名;二是对在职教师进行双语教师资格考试,从1991年开始,已进行了三次双语教师资格考试。到目前为止,已有近100名教师获得初中双语教师资格证书。总之,自西藏和平解放以来,根据我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西藏自治区始终把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问题,以及在我区民族教育中,如何处理民族语文教学和汉语文教学的关系,如何选择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用语等项内容作为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之一,制定出台了许多有关法律和法规。在教育内部也把双语教育问题作为教育决策和检查、指导教育:厂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得到了各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我区实施双语教育以来,不仅民族优秀传统: